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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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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晴出殯這日,棺槨卻有兩副——蘇嬤嬤在雪晴死後,就投繯自盡“殉主”了。自從雪晴病危,一向對她愛如己出的老乳母就有些神志不清、糊裏糊塗,時而痛哭流涕,時而胡言亂語,一下罵表少爺是“喪良心的忘八羔子”,一下又念叨什麽“冤孽”、“報應”。全家上下都當她的迷糊是心痛雪晴所致,在婆婆倒下後扛起家務的大少奶奶劉佳氏也不過是命人好生照料這位老人家。可雲保偶然聽了蘇嬤嬤的幾句胡話,就把自己關在書房裏思索了半日,之後派人把蘇嬤嬤帶了來,理由是夫人病勢兇險,後事要提前預備著點,蘇嬤嬤是貼身伺候的老人,所以特叫她來商議商議。同時被派出的,還有幾個負責采買棺木香燭等物的仆人,眾人的註意力都被吸引到“府裏在準備夫人的後事”上面,誰也沒去關註蘇嬤嬤被男主人召見的真實原因。

當蘇嬤嬤在雲保的書房裏一反常態地沈默不語時,雲保也不跟她廢話,劈頭就問:“冤是何冤?孽是何孽?夫人做了什麽,才有今日的‘報應’?嬤嬤最好不要跟我裝瘋賣傻,您的兒孫可都在這府裏當差呢!”蘇嬤嬤楞了一楞,突然死命地磕了幾個響頭,才一五一十地把當年雪晴是如何向妹子提議“偷龍轉鳳”、自己是如何拿了雪晴的私房錢去買回個窮人家的男嬰、兩姐妹是如何在雪如的產房交接、雪晴是如何把碩王府初生的小格格丟棄在杏花溪都倒給了雲保。

她不是有意出賣二格格和秦家妹子的。把自己掛到梁上之前,蘇嬤嬤想。實在是皓禎太可恨,居然要害了大格格的性命……早知道這孩子是那樣不堪,她絕對不會買他的,窮得要賣兒賣女的,何止他們一家?她是太懊悔了,太傷心了,情不自禁才多說了幾句,只道別人是聽不懂的,誰想姑爺會有心聽了去,還以她的兒孫相脅,威逼她說出真相呢?姑爺說還,一旦大格格有什麽三長兩短,就請她跟去繼續服侍主子……而她也確實活夠了……

等到雪晴和蘇嬤嬤先後斃命,雲保才松了一口氣。碩王府那邊的知情人,就只有雪如和秦嬤嬤,而她倆是不至於自揭陰私的,怕只怕雪晴一死,兩家必有一場官司要打,若皓禎被定了死罪,雪如失掉了命根,會拼了身家性命不要,把事實抖出來拖著都統府魚死網破,到時如果雪如誣攀他也參與其中,要證明清白也得大費周章——妻子做下這等事,丈夫就算是當真“一概不知”,也難逃一個“治家不嚴”,尤其是在賽堪打死了那個姓白的老頭之後,他已被人以同樣的罪名參過一本!

狗急跳墻,不可不防!雲保拿定了主意,雖然放出“到衙門裏見”的狠話,除去遞了一張狀紙外,沒采取任何積極為亡妻申冤報仇的行動。與此同時,碩王府卻在四下活動,無所不用其極。皓禎本身有多羅貝勒爵位,父親又是親王,按“八議”規定屬於應議者,需奏請聖裁。岳禮學姐夫送子去宗人府領罪,然而宗人府收了人犯,也不能擅自審問,一道折子,附上雲保的狀子,送去了盛京。等待皇帝批覆的這段時間,岳禮和雪如也沒閑著,作爹的把替雪晴治傷的太醫找來,尋找為皓禎脫罪的漏洞,作娘的派人去宗人府大牢打點,自己忙著準備吃的穿的,流水般地給寶貝兒子送進去。皓祥中了翻譯舉人,雖是喜事也沒人張羅慶祝,他不忿歸不忿,卻還沒狠毒到不顧哥哥的命,也借著去見自己那一班“狐朋狗友”的機會拜見了幾位有些權勢的長輩,求人替哥哥說項,甚至陪著母親翩翩去容妃娘娘的家人府上求見,想走這位寵妃的路子,給皇上吹吹枕頭風。

及至宗人府宗令奉旨推問,雲保告的本就是“誤傷”,太醫又在岳禮“必有重謝”的誘惑下作證,稱雪晴“傷得極輕”,乃是“家人照顧不周,致使宿疾發作”而亡,雲保也捏著鼻子認了妻子有“宿疾”。皓禎在牢裏關了些時日,起初為害死姨媽而自責不已,不斷地自言自語說要給姨媽償命,後來雪如去探了一回監,聲淚俱下地哀求兒子為父母保重,於是他送走母親後便改為高聲喊冤,聲稱賽堪才是罪魁禍首。岳禮夫婦得了消息,明白他這樣斷不能過關,無奈雪如帶了月瓏再去探監,好歹讓月瓏用“真情”打動了皓禎,說服他只管一口咬定是“誤傷”,總算沒有咆哮公堂。

宗令將供狀、證詞等一並送到禦前,發回的判決,是將皓禎罷職奪爵,杖一百,不得納贖,圈禁於空房三年。而海蘭既是雲保夫婦所撫,皓禎一個“誤傷致死”絕了二姓之好,朱砂禦筆便批下了“義絕則離”四個鮮紅大字。

“兩頭俱是親”的尚書府,早由老太太伊喇裏氏拍板,閉門過自家的日子,全不摻合。伊喇裏氏和都統府關系固然更近,然而死了的雪晴是她嫂子,姑嫂之間雖無多大矛盾,也親近不到哪去,她倒沒為此事多麽遷怒英錦。英錦自己卻糾結了許久,想著皓禎如果給姨媽償了命,換子案便就此了結,倒是幹凈,但父母多年來對這個“嫡子”寄以厚望,人突然沒了,只恐他們仍會落得和前世一樣,一病一瘋。而皓禎會惹上人命官司,說來也是她當初一念之差,縱容了賽堪接近白吟霜引起的。得知案子是這般判法,她心裏松快多了——皓禎是練過功夫的,一頓板子、圈上三年要不了他的命,大概還能讓他老實點;等他三年之後重獲自由,白吟霜該是有夫之婦了,兩人不會再攪到一塊去;海蘭奉旨義絕,再嫁雖不太可能嫁到一等一的好人家,憑都統府的勢力也不至很吃虧;皓禎有了“打死姨母兼妻子伯母”的前科,誰敢再將女兒嫁他?怕是也禍害不到什麽好女子了。

作者有話要說:  都統放水的心理,就是怕耗子一死,雪如狗急跳墻不管不顧,揭出真相把他牽連進去,而保住了耗子命,說不定雪如還會感激他,以後就算曝光也可以瞞下這事兒和都統府的關系,比如說孩子是自己找來的什麽的(原著雪晴最後是躲到外地,我覺得雪如應該是沒有把姐姐招出來,不然還跑得了她麽)。再說耗子是他老婆的外甥又不是他兒子侄子什麽的,他木有義務幫富察家清理假兒子。

宗人府以及圈禁,都是面向“宗室”的,耗子家按說不是宗室不能適用,但原著已經寫了他家犯事由宗人府管,我也只好這麽寫。

耗子貝勒的老婆……屬於命婦,領國家工資,貌似是不準和離的(所以新月同人的話,雁姬要和離,請旨判離才是正道,胖大海私下寫放妻書嚴格來講不算數),所以我安排海蘭走義絕的路子離開耗子。夫殺妻方親戚要義絕的範圍,包括妻的伯叔父母,雪晴是海蘭的堂伯母,我也不知能不能算進去,但是養恩也很重要,有過撫養被撫養關系的話,情理上比別的親戚是要近一點的,所以就這麽寫了,不對的話請親們54吧,多多拜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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